恒都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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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李玄峰律师于2001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于2014年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并结业。李玄峰律师自参加工作以来,曾先后在多家公司、律所担任高管、合伙人,有20多年的专业法律服务从业经验。现任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恒都特殊资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不良资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公司业务研究会委员。2019年荣获《中国法律年鉴》、《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优秀律师”荣誉称号,2023年荣获恒都律师事务所年度专业领先奖。2024年荣获恒都律师事务所年度业绩突出奖。2025年荣膺国际知名法律媒体《商法》2024年度“律界精锐”奖。
李玄峰律师善于多维度处理和解决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和法律争端,是集法律、商务及管理经验于一身的复合型律师。擅长主要领域包括金融、债权处置、债务重组、公司综合业务、破产重整、清算、投资并购以及重大、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并在毒品、贪污渎职以及暴力性犯罪辩护方面也颇有研究,曾担任多家知名外资企业、上市公司首席法律顾问。
李玄峰律师在2006年即取得中国信用管理师中级培训师资格,是中国较早从事信用管理法律研究和实践的资深律师,熟悉金融、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贷款(赊销)管理流程,长期为金融机构、外资企业提供贷款(信用)管理法律专项服务,包括贷前审核(信用评估、评价、评级)、贷中管理(赊销中期管理)、贷后管理、催收、诉讼执行。当前重要金融客户为招行银行北京分行,为该行个贷、闪电贷、经营贷业务提供后期管理、催收、诉讼、执行专项法律服务。至今已累计接受委托案件数量超过200余件,标的总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项目管理和回收效果颇受客户赞誉。
李玄峰律师曾经服务过的部分客户包括:西门子、奥的斯、东芝、华为、华升富士达、三洋、阿尔西、喜利得、唐钢、天士力、华胜天成、纳尔克、人民邮电出版社、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科法斯、中国平安、安奈特、奥美、舍弗勒、可耐福、亿纬锂能等知名企业、上市公司。
主要业务领域:金融、债权处置、债务重组、公司综合业务、破产重整、清算、投资并购以及重大、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
2025年 《商法》2024年度“律界精锐”奖
2024年 恒都业绩突出奖
2023年 恒都年度专业领先奖
2023年 第四届朝阳区律师协会公司业务研究会委员
2019年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不良资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9年 《中国法律年鉴》、《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优秀律师。
2015年 北京工商联会会员。
2007年 中国法学会会员。
2006年 中国信用管理师中级培训师资格。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
中文/英文
为某上市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提供刑民交叉综合法律代理服务,总标的金额约26亿元人民币。(代理中)
代理亿纬锂能公司(上市公司)与领途汽车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金额约1亿元人民币,受理法院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胜诉)
为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提供贷后管理、催收、诉讼、执行专项服务,至今累计代理案件数量超过200余件,标的总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胜诉)
代理某上市公司参与河北省某企业破产重组一案,重组债务金额约12亿元人民币。(重整成功)
代理亿纬锂能公司(上市公司)与秦皇岛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金额约1.2亿元人民币,受理法院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胜诉)
代理付某某别墅不动产权权属纠纷案件,标的金额约8000余万元人民币。(胜诉)
代理张某某诈骗辩护一案,经无罪辩护(成功取保候审)。
代理赖某某走私毒品辩护一案,涉案走私海洛因1400克,经罪轻辩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轻判为有期徒刑15年(罪轻判决)。
代理苏某贩卖毒品辩护一案,涉案贩卖甲基苯丙胺3.45克,经罪轻辩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轻判为有期徒刑1年4个月(罪轻判决)。
代理张某某受贿罪辩护一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某构成受贿罪,经罪轻辩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改判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轻判为有期徒刑2年(改判罪名,罪轻判决)。
代理上海科龙通讯公司与北京长城宽带网络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回款698万元人民币。
代理天津天士力医药公司与山西运城药材采购站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回款170万元人民币。
代理香港科法斯信用管理公司与山东枣庄污水处理厂信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回款54万欧元。
代理苏州舍弗勒公司与北京福达汽车部件厂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回款150万元人民币。
代理人民邮电出版社与天津某书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回款170万人民币。
代理华为技术公司与山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回款96万元人民币。
代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与山东济宁毛纺公司信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非诉回款48万美元。
为北京某物流公司与国内知名地产公司之间的股权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购金额约6亿元人民币。
为天津某物流公司与美国某知名投资公司之间的股权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购金额约3.6亿元人民币。
为天津某物流公司与陕西某重工企业之间的股权并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购金额约1.7亿元人民币。
为中国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委托处置不良资产金额约40亿元人民币。
为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和工商银行信用卡欠费项目提供催收法律服务,委托处置信用卡欠费用户数量达5000余个。
为天津百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北京福源福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北京三惠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为可耐福新型建筑系统(天津)有限公司(外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