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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都业绩丨恒都袁芸律师代理建筑企业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5人同案被诉9人撤诉,当事人终无刑责

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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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袁芸律师代理的朱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经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审理,检察机关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为由,撤回对朱某等9名被告人的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朱某刑事追诉程序正式终结,不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企业经营秩序未受影响。15人同案被诉、9人最终撤诉,检察机关在审判阶段主动变更追诉意见,在涉税刑事司法实践中较为少见。






01

案情介绍




本案为15人同案涉税刑事案件,公诉机关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检察院以靖检刑诉〔2025〕54号起诉书,指控包含朱某在内15名被告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25年10月10日向靖宇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朱某系实体民营建筑企业经营者,名下企业具备真实工程项目、常态化经营收入,因经营中接受发票抵扣自身应缴税款被刑事立案。2024年12月18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一旦定罪,将对企业家本人、企业经营及项目承揽造成严重影响。


案件全流程关键节点:


1.侦查阶段:袁芸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梳理证据,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成功为朱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保障企业持续正常经营,为后续辩护留存关键时间窗口;


2.审查起诉阶段:案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辩护人持续提交法律意见;


3.审判阶段:案件两次延期审理,合议庭连续五日公开开庭,袁芸律师围绕罪名定性、主观目的、行为本质、涉企司法政策四大核心维度提交全套辩护意见;


4.2026年7月28日,靖宇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撤回起诉决定书,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为由,决定撤回对朱某等9名被告人的起诉。次日,靖宇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吉0622刑初59号刑事裁定书,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朱某全部刑事指控清零。






02

代理过程及案件难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案件定性:朱某的行为究竟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还是应当以逃税罪评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而逃税罪法定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两罪量刑悬殊。袁芸律师围绕以下四大核心维度展开系统论证:


1.厘清两罪本质差异,破除“有虚开即定虚开罪”的机械司法误区。 逃税是行为人逃避自身应纳税义务,税款留在自己口袋、未从国库流出;骗税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国库已收税款骗取出来。两者主观恶性和客观危害差异巨大,法律必须区别对待。本案中,朱某有真实工程项目和实际经营收入,案涉发票均用于抵扣自身经营产生的应缴税款,不存在骗取国家税款的故意,不应以刑罚更重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


2.紧扣最新司法解释,夯实法律依据。 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4号)明确:虚列支出、虚抵进项税额属于逃税罪的“欺骗、隐瞒手段”,实体企业为抵扣自身应纳税款而接受虚开发票,应当优先适用逃税规则进行评价。


3.援引最高法典型案例,明确裁判导向。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11月24日发布的涉税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裁判导向:对负有纳税义务的实体企业,仅以虚开方式抵扣自身税款的,依法以逃税论处,防止对民营企业“轻罪重罚”、过度刑事追责;司法机关应当区分逃税与骗税两类行为,精准适用罪名。


4.贴合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政策,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 党的二十大明确要求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袁芸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了完整的企业经营资料与补缴税款方案,用事实论证朱某具有真实经营基础、愿意积极配合整改。对于仅有纳税瑕疵、主观上无骗税恶意、具备真实经营基础的民营企业家,应优先通过行政征管途径纠正涉税违规,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冲击。







03

判决结果及案件意义




案件裁判结果:2026年7月29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吉0622刑初59号刑事裁定书,准许靖宇县人民检察院撤回对朱某的起诉,针对朱某的刑事追诉程序全部终结,朱某无任何刑事案底,企业经营恢复完全自由状态。


案件示范意义:


1.涉税刑辩定性辩护标杆案例:本案突破“有虚开即定虚开罪”传统办案思维,完整落地区分逃税、骗税的裁判规则,为建筑、建材类实体企业同类涉税案件提供可供同类案件参考的辩护路径;


2.民营企业家权益保护典型样本:法院裁判说理专门吸纳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政策,明确实体企业涉税违规优先行政处置、审慎刑事追责的裁判导向,充分体现司法机关涵养税源、保护实体经济的审判思路;


3.全流程刑事辩护价值印证:本案自刑事拘留阶段即介入辩护,通过取保、审查起诉法律意见、庭审深度质证层层推进,最终促成检察机关主动撤诉,充分证明涉税刑事案件越早开展专业定性辩护,争取有利结果的空间越大;


4.刑辩+财税复合专业能力体现:本案依托恒都财税专业委员会深耕税企争议与税务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知识,融合刑法、税法、司法解释、最高法案例、涉企政策多维论证,展现了恒都财税业务团队处理复杂重大涉税犯罪案件的综合专业实力。









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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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芸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财税专业委员会主任


税务师,恒都财税专业委员会主任,持有东南大学法学、江苏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双专业文凭,兼具法律与经济复合知识背景。先后获评镇江市第三届十佳律师、江苏省优秀律师。


袁芸律师深耕税务法律服务,长期处理税务咨询、常规涉税全流程业务,在税收减免与优惠政策申请、税务合规筹划、企业并购重组税务架构规划、税务风险管控、涉税专项法律服务等领域积淀深厚,理论功底扎实,实务办案经验丰富,擅长与税务等行政主管机关沟通对接,为客户出具落地性强的实务解决方案。


曾受聘担任税务局法律顾问,为税务机关重大涉税法律事项提供专业咨询与法律指导,参与涉税法律文书合规审查,协助开展税法宣传普及工作。